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瘧疾


  1. 中華民國88年6月23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8800142740號令修正公布原名稱「傳染病防治條例」為「傳染病防治法」,茲將「瘧疾」列為第三類傳染病(甲種)。 
  2. 中華民國93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010081號令修正公布「傳染病防治法」,茲將「瘧疾」修正為第二類傳染病。 

瘧疾是一種由瘧原蟲所引起的傳染病,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資料,2022年全球感染人數約2.49億,死亡人數約60.8萬人。臺灣光復初期瘧疾感染極為嚴重,當時總人口數為600萬人,其中約有五分之一的人口感染瘧疾。1946年開始政府投入瘧疾防治工作,1965年WHO正式將臺灣列入瘧疾根除地區。 依感染人類的瘧原蟲特性,可分為間日瘧、三日瘧、惡性瘧 (又稱熱帶瘧)、卵形瘧;其中以間日瘧及惡性瘧 (又稱熱帶瘧) 最常見。 臺灣自從成為瘧疾根除地區後,除1972年北臺灣沿海,曾出現零星「當地新染病例」、1995年醫院內感染及2003年臺東出現兩例介入感染外,其餘的病例都是在國外感染後,在臺灣發病確認的境外移入個案,每年境外移入病例大約10至30例,主要是在東南亞地區、非洲及大洋洲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