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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病毒性D型肝炎


  1. 中華民國88年6月23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8800142740號令修正公布原名稱「傳染病防治條例」為「傳染病防治法」,茲將「急性病毒性肝炎(除A型外)」列為第三類傳染病(乙種)。
  2. 中華民國93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010081號令修正公布「傳染病防治法」,茲將「急性病毒性肝炎(除A型外)」修正為第三類傳染病。 

肝炎是一種因肝臟細胞的發炎,導致肝細胞損傷的肝臟疾病。引起肝炎的原因很多,如果是由D型肝炎病毒感染所造成的肝炎,就叫做D型肝炎。D型肝炎疾病症狀與B型肝炎類似,且與B型肝炎病毒感染並存。所以,它只發生在B型肝炎帶原者(重複感染),或與B型肝炎病毒同時發生急性感染。 D型肝炎很少發生母子之間的垂直傳染,但是可以經由B型肝炎帶原者在家庭內發生傳染。急性或慢性B型肝炎感染的患者,得到D型肝炎感染時,可能使病情惡化,而導致急性肝功能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