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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熱


行政院衛生署中華民國 96 年 10 月 9 日署授疾字第 0960000892 號公告,茲將「拉薩熱」列為第五類傳染病。
拉薩熱是由拉薩病毒(Lassa virus)造成的一種急性病毒性出血熱疾病,流行地區為西非。拉薩熱首次的報告是在1950年代,但是直到1969年拉薩病毒才在兩名死亡的奈及利亞護士身上分離出來屬人畜共通及動物傳染性病毒。在西非地區,拉薩熱是當地之地方性流行疾病,亦是一種高致死性疾病。大約80%的感染者屬輕微或無徵狀感染,其餘20%則會有嚴重的多重系統疾病。初期症狀為漸進式之發燒、倦怠、身體不適,接著出現頭痛、喉嚨痛、肌肉痛、胸痛、噁心、嘔吐、腹瀉、腹痛及咳嗽,重症者出現顏面腫大、肺水、口、鼻、陰道或腸胃道出血,低血壓及蛋白尿,後期出現休克、神經症狀(癲癇、顫抖、定向感障礙)及昏迷。25%痊癒病患出現耳聾,其中有一半於1至3個月後恢復部分聽力,恢復期可能出現短暫落髮及步態不穩。一般感染之死亡率約為1%,但在住院病患及某些流行地區會有高至15%或以上的病人死亡。死亡多發生在發病後14天內,若懷孕末期(the third trimester)遭受感染,症狀會特別嚴重,80%以上的孕婦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