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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病


  1. 中華民國88年6月23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8800142740號令修正公布「傳染病防治條列」為「傳染病防治法」,茲將「淋病」列為第三類傳染病(乙種)。
  2. 中華民國93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010081號令修正公布「傳染病防治法」,茲將「淋病」修正為第三類傳染病。

淋病是由奈瑟氏淋病雙球菌所引起的性傳染疾病。 淋病是全球普遍存在的性傳染疾病,病患多半是15~59歲性活躍期的男性。女性感染的症狀比起男性較不明顯,且診斷也比較困難。 淋病主要影響生殖系統,如果沒有及時接受治療,可能會造成不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