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多重抗藥性菌種作有效的管理及通報A:符合B項,且符合下列條件:
§1.
訂有相關機制,確認每位醫師了解相關訊息。
§2. 每半年進行抗藥性趨勢與抗生素用量分析。
§3.
根據分析報告,研擬對策付諸實行,而有改善,特別是針對VRE、MRSA、
§ CRAB、CRE 等多重抗藥性細菌之感染個案。
§B:符合C
項,且符合下列條件:
§1.
至少每半年能有院內感染分離菌種統計報告,並定期分發給每位醫師及
§ 其他相關單位或人員或在院內網路上公佈。
§2.
住院病人菌種分離與分析報告均能提供予醫療照護團隊人員參考。
§3.
配合政策將多重抗藥性相關資料通報至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C:
§1.
依據檢體種類及病房別,感染管制負責人員、臨床醫師及護理人員可掌握
§ 分離出的病菌,特別是抗藥性細菌(包含CRAB、VRE、MRSA、CRE
等),且
§ 針對感染菌種之分離件數、對抗生素之感受性等資料有分析報告。
§2.
每年定期製作全院性臨床分離菌種抗生素感受性報告,並將最新統計報告
§ 分發給每位醫師或公告於院內網路,醫師可隨時查閱。
§3.
在注意病人隱私下,標示出帶有特定多重抗藥性微生物感染或移生(colonization)的病人,進行適當的隔離,並確實掌握多重抗藥性微生物
§ 感染個案情況。
§D:C項規定有任一項未達成者。
§E:未符合上述規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