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應有抗生素使用管制措施及
執行情形記錄表
n
評分說明
C-1
所提「每半年至少辦理
1
次以上全院性
適當使用抗生素之講習,且臨床醫師每年至少參加
一次」說明如下:
–
本項係指對於提升正確使用抗生素觀念之相關課程,醫院
應每半年至少辦理
1
次
(
即一年需至少辦理
2
次
)
,前述課程
應有明確的時間、地點、課程講義與上課紀錄,另講習課
程錄製成數位學習課程,提供員工線上學習
(e-learning)
亦
可列計。
–
–
本項臨床醫師係指醫師執照登錄於醫院之專任醫師
(
兼任
醫師不列計算
)
,每年應有參加全院性適當使用抗生素之
課程,且應抽查醫師實際出席狀況作為評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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