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應有抗生素使用管制措施及
執行情形記錄表
n
實地查核擬請醫院提供住院中、或已出院的
ICU
病房或肺炎或敗血症病例清單,由查核委員從中
挑選至少
3
本病歷審查,並依據「查核項次
9.1
、
9.2
、
9.3
查檢表」逐項進行預防性抗生素使用情
形之審查,前項「查核項次
9.1
、
9.2
、
9.3
查檢表
」需於查核當日由醫策會
/
衛生局攜回存留。此外
,病歷審查形式不侷限於紙本病歷,電子病歷亦
可認計。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