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定期對院內感染的發生及其動向開會檢
討分析,並訂定改善方案
n
評分說明
B-4
所提「台灣院內感染監視資訊系統
」僅採計正式機年度
1
至
12
月資料(即線上通報
及交換中心正式通報),且須於隔年度
4
月
30
日
前完成通報
12
個月感染個案及各病房住院人日
數之月維護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