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訂有傳染病監視通報機制,並有專人負責傳
染病之通報並主動與當地衛生機關連繫
n
評分說明
C-2
所提「傳染病檢體」,係指所有可
能發生傳染之檢體均須訂有
包裝
及
運送標準
作
業流程,非僅針對法定傳染病之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