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HIV感染
ü
需服用預防性用藥對象
:
§
1.
暴觸來源為疑似或確定
HIV
感染之病人
§
2.
感染科醫師評估後建議用藥者
ü
應於扎傷後
24
小時內儘速服用,建議使用
28
天
ü
應避免捐血、懷孕或哺乳等,尤其是在發生暴
觸後
12
週內
ü
服用預防性用藥應定期至感染科門診追蹤,評
估副作用及服藥遵囑性
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