ü2000年美國職業安全健康組織(OSHA)
§  「針扎安全與預防法案」(The Needlestick Safety and Prevention Act of 2000)雇主應選擇具安全設計之針頭物品。
ü英國、西班牙、南非、加拿大及德國也於法律中規定雇主應提供安全性器材以降低醫療人員因針扎後感染疾病的風險。
安全針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