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未遭血液污染之手套或只沾附唾液之物品廢棄物
§    判定
n依有害廢棄物認定標準,未遭血液污染之手套紙類及只沾附不可流動或不可吸收之唾液之物品,依前述認定標準,得認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得以一般性醫療廢棄物混合物(D-2199)分類及清理。
n依環署廢字第100049031號函。
§感染性廢棄物認定函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