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醫療廢棄物標示應注意事項
n舊標誌已於97年5月10日起全面停止使用。
n單位內生物醫療廢棄物專用貯存容器外張貼之標誌
§     圖形應維持菱形,不得轉置為矩形。
n若未符合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標誌之規定,環保主
§    管機關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
§    上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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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誌
§舊標誌,已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