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沒有植入物時,感染發生再手術後30天內;有植入物時,感
染發生在手術後1年內;且感染與該手術有關;且
(2)感染範圍包括深部軟組織(如肌膜、肌肉層)之切口;且
(3)至少有下述任一項:
※深部切口處有膿性引流物 ,且引流物不是從手術部位之器官/
腔室流出。
※深部切口自行裂開或由外科醫師蓄意將其打開且培養陽性,或
未進行培養但病人有至少下列任一項症狀:發燒(>38℃) 、局
部疼痛或壓痛,但若切口之培養為陰性者則不符合此項標準。
※經由醫師直接檢視、再次手術、病理組織切片或者放射線影像
學之檢查,發現深部切口有膿瘍或其他感染之證據者。
※經外科醫師或其主治醫院診斷為深部切口之外科部位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