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需要考慮的重點如下:
§
1.
臨床證據可能來自於
直接觀察
感染部位
(
如:傷口),
或經由檢視病人的
病歷
或其他
臨床紀錄
資料所得。
§
2.對於某些類型的感染,可由醫師或外科醫師經
開刀
過程的觀察、內視鏡
檢查或其他診斷研究及
臨床判
斷
做出感染的診斷,做為醫療照護相關感染的收案
判定標準。
§
3.
嬰兒
經
產道
得到的感染屬於醫療照護相關感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