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醫院評鑑基準2.7.7
醫院感染管制查核基準3.2
定期對院內感染的發生及其動向開會檢討分析,並訂定改善方案
A:符合B項,且落實執行修訂之方案或改善計畫,著有成效。
B:符合C項,且符合以下條件:
1.確實分析數據並定期檢討修訂相關機制、對應措施、感染指標
    種類等。
2.針對中央靜脈導管、存留導尿管、呼吸器等侵入性醫療裝置的
   使用人日數與相關感染密度進行監測,並導入組合式感染管制
   措施(bundle intervention)。
3.針對院內發生之感染群突發事件提出改善計畫。
4.將院內感染個案資料通報至疾病管制局台灣院內感染監視資訊
   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