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醫院評鑑基準
2.7.7
醫院感染管制查核基準
3.2
定期對院內感染的發生及其動向開會檢討分析,並訂定改善方案
A
:符合
B
項,且落實執行修訂之方案或改善計畫,著有成效。
B
:符合
C
項,且符合以下條件:
1.
確實
分析數據
並定期檢討修訂相關機制、對應措施、感染指標
種類等。
2.
針對中央靜脈導管、存留導尿管、呼吸器等侵入性醫療裝置的
使用人日數與相關感染密度
進行監測
,並導入組合式感染管制
措施
(bundle intervention)
。
3.
針對院內發生之感染群突發事件提出改善計畫。
4.
將院內感染個案資料通報至疾病管制局台灣院內感染監視資訊
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