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治計畫


    結核病人病程長達六個月以上時間,是一項長期的抗戰。要病人孤單地天天服藥,面對疾病治療所帶來的不適,以及各種可能發生的副作用,在在都需要極大的耐心和毅力;病人常因種種因素未能長期規則服藥,不但無法順利治癒,而繼續傳染他人,更可能產生抗藥性細菌,造成更嚴重的問題。世界衛生組織強力推薦每一位結核病個案均應實施「都治計畫」(Directly Observed Treatment Short-Course, DOTS),藉由經過訓練並且客觀的觀察員(非家屬擔任)執行「送藥到手、服藥入口、吞下再走」,每週至少執行5日(含)以上之關懷服藥,關懷結核病個案服藥治療過程,確保每一個病人規則服下每一顆藥,有效降低個案失落率,提高防治績效,減少抗藥性結核病人的產生。

    我國於民國86年至90年國內於山地鄉試辦實施都治計畫,有實施都治計畫者計2,150人,18個月失落率為7.81%;未實施者395人,18個月失落率高達14.43%,顯示在台灣實施都治確實可以有效的降低結核病個案治療的失落率。自95年4月1日起於全國各縣市落實全面推動具傳染性之痰塗片陽性,病人均為應加入都治之目標對象。之後各年陸續擴增對象包含痰培養陽性、不合作個案、街友、重開個案、山地鄉、原住民。至今,痰陰性用藥的個案全面納入都治至少執行兩個月關懷送藥。截至105年底全國都治執行率達95%以上,目前全國約有七百多位都治關懷員每日執行直接觀察治療關懷病人服藥。

     自都治落實執行後,我國結核病發生率,以平均每年4.4%的降幅持續下降至104年達每10萬人口45.7人,顯見全力推動結核病人直接觀察治療計畫(DOTS)之成效。

一、計畫目的:透過直接觀察治療關懷病人服藥,減少不規則服藥,提高治療成功率。

二、執行對象:

(一)服用抗結核藥物之疑似或確診結核病個案

  1.培養陰性個案可以僅提供兩個月的都治服務

  2.若資源有限,以下對象為優先執行對象:

(1)診斷為具傳染力者或需特殊保護者(例如有精神疾患、嬰幼兒、老人、孕婦、缺乏社會支持者等)

(2)失落、復發、治療失敗者

(3)具結核藥物抗藥性者

(4)其他經衛生機關評估有潛在無法按規服藥或發生副作用風險或合併其他慢性病使用多種藥物,而有都治必要者

(二)接受潛伏結核感染治療者

(三)接受漢生病治療者

三、執行種類及方式:

(一)住院都治:住院期間由醫療院所醫護人員提供個案住院期間之都治工作,於個案出院前,衛生所可與醫院個案管理人員事前進行個案轉銜交接。

(二)社區都治:參加都治者於居家治療期間,由個案所屬管理單位之縣巿衛生局督導、協調轄下都治團隊(可由醫療院所、衛生所或慢性病防治所擔任),指派選任適合之都治關懷員進行社區都治。由都治關懷員送藥到點或個案到點,親眼目睹個案服藥。

(三)人口密集機構都治:機構工作人員接受關懷員訓練後執行都治。

(四)雲端都治:由都治關懷員以行動載具搭配App軟體,視訊目睹服藥,對象須符合疾管署雲端都治政策規劃之服藥對象。

最後更新日期 20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