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性傳染病內頁
第四條
n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權益保障辦法
條例
內容
第三條
明定大眾傳播媒體的作業限制。
第四條
辦理各類就學、就業等相關招生(募)簡章或契約、活動等規定,不得以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為唯一理由,予以任何不公平之限制。
第五條
設有宿舍者,不得以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為唯一理由,拒絕其住宿或予以任何不公平之限制。
Ø主要條例 Ø授權子法 Ø案例說明 Ø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