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訂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三項、第五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112年7月7日版),並廢止「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三項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111年9月29日版)

<h1>公告:訂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三項、第五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112年7月7日版),並廢止「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三項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111年9月29日版) file</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