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招募項目


非公務人員

臺北區管制中心

2019155

約用助理 (徵才案號:1401)

正取 1 人 候補 0 人

1.學歷: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公共衛生、醫護或生命科學等相關系所)。
2.經歷:具有2年以上處理急性傳染病疫情防治工作經驗。(請檢附相關證明)。
※具有疫情群聚事件與流感抗病毒藥劑等處理經驗者尤佳。
※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流病分析需要之相關統計分析(SPSS)等操作尤佳。

1.辦理法定傳染病相關疫情防治業務。
2.辦理急性傳染病疫情與群聚通報案件與疫情調查作業。
3.分析與監測疫情通報案件,操作相關監測系統。
4.執行病媒蚊相關防治工作(支援調查與風險評估)。
5.因應緊急疫情需要,可配合假日及夜間臨時加班需要。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進用後,本署得依業務實際需要實施工作輪調。

本署臺北區管制中心塔城辦公室※本署得因應業務及疫情需要,異動指派工作內容及上班地點。

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2樓(本署臺北區管理中心)

王小姐

2019/10/18

2019/10/25

1. 請於108年10月25日前於本署網站http://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本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3. 完成報名後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約用人員用,請於本署人才招募下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資料影本,於截止日前逕寄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2樓(本署臺北區管理中心)王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為不合格,信封請註明「應徵塔城辦公室約用助理(徵才案號:1401)」(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 本署得視符合報名資格人數及職缺工作內容需要,於口試前辦理筆試或實作等測驗,有關甄試日期、地點、參加名單等相關事宜,預計於108年11月11日前公告於本署網站(首頁/最新活動訊息/訊息公告),恕不另行個別通知;又本署本次約用人員徵才案(徵才案號:1401至1402),如需辦理筆試,預定將同時舉行。
5. 到職日期:109年1月,至遲應於109年1月底前到職。薪資依據本署約用人員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以薪點328標準(月支新台幣40,901元,未來不因年資或考核晉薪)支給。其他勞健保等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6. 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網站(首頁/人才招募項下)。
 

公務人員履歷表(非公務人員-約用人員用).odt

1.如有登錄問題,請洽資訊室(分機3628趙先生) 2.如有資格條件疑義,請洽人事室(分機3838洪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