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招募項目


公務人員

企劃組

2019121

科員

法制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正取 1 人 候補 2 人

1.具有法制職系薦任人員任用資格者。
2.法律系所畢業或法制類科考試及格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具行政機關工作經歷,或具有醫藥護理、醫事檢驗、公共衛生或生命科學(修習免疫相關課程)等相關系(所)學位資格者尤佳。
※具英(外)語檢定合格證書尤佳。

1.傳染病防治相關法令規章之研擬及修正事項。
2.傳染病防治相關業務法律諮詢。
3.辦理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案件之審議、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

劉小姐

2019/9/2

2019/9/16

  1. 意者請於108916日前先行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s://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報名資料(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並務必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勿使用簡式履歷表並請親自簽名)、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外語能力證明及身分證正反面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為現職醫事人員,請另附改任前之銓敘審定函影本。於上述公告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8樓人事室劉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企劃組科員職缺」,逾期、證件資料不齊、未至本署網站登錄報名資料及未郵寄紙本資料者,均視為不合格。(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 應徵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
  3. 本次公開甄選經通知參加甄試者,如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時,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人,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公務人員履歷表(公務人員用).odt

1.如有登錄問題,請洽資訊室(分機3649李小姐) 2.如有資格條件疑義,請洽人事室(分機3838洪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