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招募項目


公務人員

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

2019122

技士

衛生技術

正取 1 人 候補 2 人

基本條件: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護、公衛、生物等相關系(所)畢業,具薦任第6職等(以上)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具備檢疫、防疫工作經驗者尤佳。
※具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及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認證者尤佳,並請檢附證明影本。

1.執行分枝桿菌檢驗及研究等衛生技術事項。
2.執行分枝桿菌標準技術方法制定、業務品質與量能提升及教育訓練等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署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號)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

蔡小姐

2019/9/2

2019/9/9

  1. 意者請於108年9月9日前先行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s://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報名資料(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並務必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勿使用簡式履歷表並請親自簽名)、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外語能力證明及身分證正反面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為現職醫事人員,請另附改任前之銓敘審定函影本。於上述公告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蔡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技士」,逾期、證件資料不齊、未至本署網站登錄報名資料及未郵寄紙本資料者,均視為不合格。(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 應徵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
  3. 本次公開甄選經通知參加甄試者,如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時,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人,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公務人員履歷表(公務人員用).odt

1.如有登錄問題,請洽資訊室(分機3649李小姐) 2.如有資格條件疑義,請洽人事室(分機3838洪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