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醫界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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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核病接觸者及早完成潛伏結核感染(LTBI)檢驗與治療,可有效預防發病,且與COVID-19疫苗接種可同時進行,無須考慮間隔時間(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64號)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結核病接觸者接受LTBI檢驗與治療,可以有效預防結核病的發病風險,經分析結核病接觸者檢驗及治療資料,顯示潛伏結核感染(LTBI)檢驗率由去(109)年98% 降到今(110)年86%,LTBI治療率亦由85% 降到73%,顯見國內受COVID-19疫情影響,造成LTBI檢驗或治療延遲,增加結核病接觸者之發病風險。
 

另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劃民眾接種COVID-19疫苗,部分個案因接種疫苗而延遲LTBI檢驗,於接種COVID-19疫苗初期,為避免COVID-19疫苗和結核菌檢驗之潛在干擾,採取謹慎保守措施,故建議COVID-19疫苗接種後間隔滿4週再進行LTBI檢驗;惟參考國外經驗及建議,目前未有COVID-19疫苗對LTBI檢驗(包含IGRA和TST)影響之相關實證,爰更新LTBI檢驗建議,接種COVID-19疫苗無須考量間隔時間,即可進行LTBI檢驗,以避免因延遲檢驗而提高結核病接觸者發病風險。另,接種COVID-19疫苗亦不會造成LTBI檢驗偽陽性,對於LTBI檢驗陽性民眾,請於排除活動性結核病後,儘速提供LTBI治療。
 

國內LTBI治療處方自109年新增4R(不再限制為指標個案INH抗藥之接觸者)和3HR處方為第一線處方,亦即現行有9H、4R、3HR及3HP等4種處方可供選擇(如附件)。其中僅3HP處方有2歲以下及孕婦缺乏臨床試驗資料限制,且由於1週服用1次須配合都治計畫,方可使用公費藥物,臨床醫師可依民眾需求選擇處方及追蹤方式,提升個案服藥便利性與順從性,以完整LTBI治療期程。有關LTBI檢驗與治療QA,請參考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結核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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