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說明對於國外確診返國後檢驗陽性個案(指標病例)之接觸者匡列原則


發佈日期:2021-02-21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1)日說明,有關今(2021)年2月17日公布之案939境外移入COVID-19確定病例,為去(2020)年在美國確診,並於當地經2次檢驗陰性,返臺後檢驗為陽性個案(指標病例)。指揮中心昨(20)日召開專家諮詢會議,對於此類個案之接觸者匡列原則,決議如下:
 
  1. 接觸者須先採取居家隔離措施,並同時評估個案感染情形及傳染力。
  2. 接觸者於居家隔離期間,若指標病例達解除隔離條件並解除隔離,經評估接觸時無傳染力,則接觸者可同時解除居家隔離,並改為自主健康管理至14天期滿。

指揮中心表示,如案939解除隔離並出院,匡列為居家隔離之7名接觸者,亦會依專家會議決議,改為自主健康管理至14天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