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疾病管制署為推動兒童及國民預防接種政策,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7條設置疫苗基金, 財源包括捐贈收入等,辦理公費疫苗採購及預防接種工作,保障國民健康福祉。 另依公益勸募條例,本署疫苗基金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
捐款注意事項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7條規定,疫苗基金之捐贈收入「
不得使用於指定疫苗之採購」。所有疫苗基金之捐款均用於辦理我國公費疫苗採購及執行預防接種相關工作使用。
捐款帳戶
- 收款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 戶名:疫苗基金401專戶
- 帳號:270579
※捐款請至金融機構
臨櫃匯款,並務必於匯款單之備註欄填寫您的「
姓名」、「
電話」及敘明「
捐款疫苗基金」(總字數請
25字以內,例:○○○捐款疫苗基金,電話0900000000),後續將於收到捐款款項後主動與您聯繫並函復捐款收據。
疫苗基金帳戶徵信概況 (如附件)
最後更新日期 20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