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請醫界同仁於照護COVID-19疑似或確診個案時,確實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及正確穿脫個人防護裝備,以保障自身安全(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47號)


發佈日期:2021-01-15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為防範COVID-19在醫療機構內造成傳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有「醫療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感染管制措施指引」,提供醫界同仁於照護COVID-19疑似或確診個案時參考依循。感謝各位醫界同仁於疫情期間全心守護國人健康,與政府攜手共同防止COVID-19疫情在國內造成傳播。

鑒於國外疫情嚴峻,COVID-19對國內的威脅持續存在,為保障您的健康並防範COVID-19在醫療機構內造成傳播,指揮中心再次呼籲醫界同仁,於執行醫療照護工作時,注意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及穿戴適當個人防護裝備,請依標準作業流程正確穿脫防護裝備,避免在脫除裝備時自我汙染,並在脫除個人防護裝備後,請務必立即執行手部衛生。醫界同仁於執行照護過程中,若發現個人防護裝備未穿戴妥當,疑有暴露風險時,在可行情況下宜暫停處置或由備援人員接替,儘速離開照護區,以降低暴露風險。

指揮中心另提醒,醫院在照護COVID-19重症個案時,請避免使用非侵入性的正壓呼吸器裝置,如雙相陽壓呼吸器(Biphasic intermittent positive pressure ,BiPAP)、持續性陽壓呼吸器(Continuous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CPAP)、高流量氧氣鼻導管(High Flow Nasal Cannula)等;所有呼吸器必須具高效率的過濾裝置,並應儘量使用拋棄式呼吸器管路裝置,以降低傳播的風險。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