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醫界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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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宣布剛果民主共和國伊波拉疫情為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經評估國內發生疫情風險雖低,仍籲請醫師提高警覺與加強通報,落實感染控制防護措施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世界衛生組織(WHO)於今(2019)年7月18日宣布剛果民主共和國(DRC)伊波拉病毒感染疫情為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PHEIC)。此波疫情經評估對國內威脅風險雖低,仍無法排除境外移入病例之可能性,籲請醫師提高警覺與加強通報,落實感染控制防護措施。



伊波拉病毒可透過受感染的野生動物如猴、猿、蝙蝠等中間宿主傳染給人,或經直接接觸患者或其屍體之器官、血液、精液及分泌物感染。潛伏期為2至21天,且出現症狀後才具傳染力。初期症狀有突發高燒、嚴重倦怠、肌肉、頭痛等,接著出現嘔吐、腹瀉、腹痛、皮膚斑點狀丘疹及出血現象;重症者常伴有肝臟受損、腎衰竭、中樞神經損傷及休克併發多重器官衰竭,死亡率可高達九成。目前伊波拉病毒僅有實驗性疫苗,並無已核可上市之疫苗可供預防。



疾病管制署呼籲醫界朋友提高警覺,若發現病人有相關症狀,請醫師務必詢問近期旅遊史、接觸史,並留意其住家或工作環境等是否有其他類似症狀之病人;醫師診療時如遇個案符合「伊波拉病毒感染病例定義」之臨床條件及流行病學條件,至遲於 24 小時內至「法定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之「傳染病個案通報系統」─『 醫師診所版 』(https://ida4.cdc.gov.tw/hospital)通報;完成通報後,應立即將病患收治於負壓隔離病房或有衛浴設備之單人病室,並同時聯絡轄區疾管署區管制中心,以聯絡網區指揮官評估就地收治或轉院,再進行採檢送驗。採集檢體應於適當場所進行,並參考感染管制措施全程穿戴適當個人防護配備;採檢之血清、咽喉擦拭液、皮膚出血或病變處切片等檢體,須置於疾管署提供P620專用運送容器,並註明A類感染性物質,交由區管制中心送至疾管署研檢中心檢體單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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