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醫界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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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新增抗凝血劑使用建議,以降低COVID-19病患併發血栓之風險(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60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國外研究顯示,SARS-CoV-2病毒感染為產生血栓之獨立風險因子,且血栓發生率與疾病嚴重度相關。因此WHO與各國指引均建議對無禁忌症之住院確診病患,常規給予預防性劑量之抗凝血劑,並於住院過程中密切監測相關症狀,儘早診斷以降低發生率與死亡風險。

由於國人血栓發生率普遍較西方國家為低,加以使用抗凝血劑同時亦有造成出血之風險,是否同國外常規性給予需審慎評估。因此經專家小組討論並諮詢血液科專家意見後,於第十二版指引「併發症預防」一章中新增抗凝血劑使用建議。除提醒臨床醫師密切監測血栓相關症狀外,建議視個案臨床嚴重程度與相關檢驗數據(如 D-dimer或fibrinogen數值),考慮對嚴重肺炎以上程度病患給予預防性劑量抗凝血劑。

COVID-19專家諮詢會議建議,除針對SARS-CoV-2之抗病毒與免疫調節藥物外,良好的支持性療法與併發症預防亦是照顧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目前我國已有廣泛社區傳播,疾病管制署提醒醫師須保持警覺,對所有疑似症狀個案均須懷疑是否為SARS-CoV-2感染。如發現符合通報條件之個案,請參閱疾病管制署『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 』 進行通報及採檢,並落實相關感染管制與個人防護措施。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診療相關資訊將隨時依防疫需求與最新文獻證據更新並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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