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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新增口服抗病毒藥物使用建議(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71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為積極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疾病疫情防疫需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評估療效、安全性、風險效益與緊急公共衛生需求後,於本(111)年1月12日與1月15日分別核准兩種口服抗病毒藥物專案輸入,經COVID-19專家諮詢會檢視最新實證後,於臨床處置暫行指引中新增口服抗病毒藥物使用建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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