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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口服抗病毒藥物能及時用於各種主要風險族群,專家諮詢會發布口服藥物使用最新建議(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83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我國目前正處COVID-19疫情高峰,使具重症風險之輕症病患及時接受治療,是降低重症與死亡率之關鍵因素,亦可保存醫療量能。專家諮詢會彙整近日臨床與學會對口服抗病毒藥物使用對象之疑義,經審視實證資料及詳盡討論後做出以下決議: 1.新增產後六週內婦女為重症風險對象 (1)相較於懷孕婦女,婦女產後是否為COVID-19重症風險因子,目前證據有限,除不同研究對產後時間定義不一外,亦缺乏針對Omicron變異株之研究,故非所有國家均將婦女產後列為重症風險因子。雖目前並未有足夠實證資料顯示新冠病毒(尤其是Omicron變異株)對產後婦女為重症風險因子,惟因考量婦女產後需六至八週方可恢復至懷孕前生理狀態,同意採納婦產科醫學會及周產期醫學會意見,將婦女產後六週內列為COVID-19重症風險因子。 (2)若臨床醫師經評估個別感染孕婦與產後婦女後研判使用Nirmetralvir/ritonavir(Paxlovid)之效益大於風險,經充分告知且病人同意下可使用。婦女用藥時若有意願持續哺乳,另需綜合評估餵哺母乳之益處與對嬰兒可能風險,若決定哺乳應遵循感控措施。Molnupiravir (Lagevrio)則仍不建議懷孕或產後六週內婦女使用。 2.修訂吸菸(或已戒菸者)適用口服抗病毒藥物規範 (1)現有實證顯示,吸菸或已戒菸者感染COVID-19確有較高風險演變為重症,故仍將吸菸(或已戒菸者)列為指引定義之重症風險因子。 ...《詳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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