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醫界通函

疾病管制署再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至113年4月30日止,籲請醫師善用公費藥劑,共同防治流感。(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534號)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br /> <br /> 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今(3/26)日表示,依疫情監測資料顯示,今(2024)年第12週(3/17-3/23)門急診類流感就診人次為10.3萬人次,雖較前一週略降,但仍為近十年同期次高;多項監測系統顯示近期流感病毒持續於社區活動,其中以A型H3N2為主,疫情傳播風險持續。本流感季自去(112)年10/1起截至今年3/24累計662例流感併發重症,其中死亡122例,重症病例及死亡個案均有80%(含)以上未接種流感疫苗,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發生風險持續。考量就診人次仍較近年同期為高,且重症發生風險持續,故再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下稱公費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至今年4/30止(如附件)。<br /> <br /> 目前我國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之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詳見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速剋流及瑞樂沙。由於近期流感與COVID-19共同流行,如遇有就醫之類流感患者,除可用COVID-19快篩輔助判斷外,應加強詢問病患相關疾病史(如重大傷病或慢性病等),並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 ...《詳全文》
訂閱電子報(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