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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照護


病人、接觸者及相關環境的管理

  1. 通報:目前列為第四類傳染病,如遇到相關感染情形,應於一週內完成通報。
  2. 隔離:受感染者無需採取隔離措施,對開放性傷口應採行引流物及分泌物之感染控制措施。
  3. 消毒:受感染之皮膚潰瘍及結膜等黏膜,需有適當的醫療處置。
  4. 檢疫:無須採取檢疫措施。
  5. 接觸者的預防接種:不建議。
  6. 接觸者及感染源的調查:找出每個個案之感染源是很重要的。
  7. 特別的治療:可以選擇鏈黴素或健他黴素做治療藥物,需使用7至14天。如果使用四環黴素及氯黴素作為制菌劑,則需要連續使用超過14天,報導指出使用鏈黴素有復發的情形,並且也有抗藥性的相關報導。對發炎組織之排膿或解剖,如操作不當將造成病原之傳播,因此必須在適當的防範措施下操作。
最後更新日期 2012/11/28

可以選擇鏈黴素或健他黴素做治療藥物,需使用7至14天。如果使用四環黴素及氯黴素作為制菌劑,則需要連續使用超過14天,報導指出使用鏈黴素有復發的情形,並且也有抗藥性的相關報導。對發炎組織之排膿或解剖,如操作不當將造成病原之傳播,因此必須在適當的防範措施下操作。

最後更新日期 201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