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COVID-19大規模疫情時期通報工作負荷,請配合依指揮中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大規模疫情時通報作業調整方案進行相關作業(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74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表示,為於國內出現COVID-19大規模疫情時協助各級醫療院所簡化及加速COVID-19傳染病通報作業,指揮中心已完成各階段程序簡化整備,屆時請依下列說明配合作業:
一、疫情上升期請多利用批次通報功能:
(一)民眾經以快篩或核酸檢測方式,檢檢結果為陽性時,請務必於24小時內完成通報,原則上檢驗陰性者無需通報,惟疑似個案有通報必要者仍可通報。
(二)醫院採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網頁通報者,請多加使用「批次匯入通報單」功能。
(三)基層診所請多加使用健保網域(VPN)免帳號通報頁面(https://10.241.219.39/vpn_login)通報,具NIDRS帳號診所請多加使用「批次匯入通報單」功能。
二、單日COVID-19確定病例數達500例時,指揮中心隔日將啟動健保陽性個案自動通報機制:
(一)請醫療院所先至NIDRS查看通報資料,如無通報紀錄再行通報,另對於已透過上述機制自動產生之通報單,請於24小時內補正通報資料,同一個案請勿再次通報。
(二)具電子病歷自動通報功能(EMR)之醫院,不適用此機制,請維持透過EMR通報。
(三)基層診所請維持使用健保VPN通報頁面通報或NIDRS網頁通報。
三、單日COVID-19通報個案數達1,800例時,指揮中心隔日將啟動通報單欄位縮減機制:
(一)必填欄位由22項減至13項,僅需填寫「診斷醫師」、「身分證統一編號/外來人口之居留證統一證號、護照號碼」、「個案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居住縣市」、「鄉鎮市區」、「聯絡電話(公司或個人住家)」、「個案是否死亡」、「有無症狀」、「旅遊史」、「抗原快篩結果」、「核酸檢測(PCR)結果」即可完成通報。
(二)為減少醫療院所蒐集整理通報資料時間,請利用病歷現有資料填寫後進行通報,非必填欄位無需整補。
「因應COVID-19大規模疫情通報作業調整方案」相關教材將公佈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應用專區>通報>新版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項下,請多加利用。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PublishTime 20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