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速訊-H1N1新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致醫界通函第040號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有關無健保身分認定問題,本中心說明如下:
為因應今冬H1N1新型流感疫情,提升國人醫療照護效能,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委託中央健康保險局代辦H1N1新型流感相關費用之申報及核付作業,其中『流感病毒抗原快速篩檢試劑及流感抗病毒藥劑』與『H1N1新型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兩項作業之實施對象,有關無健保身分之認定,係以中央健康保險局登載之資料為準,換言之,民眾於就醫時資料之登載為欠費(含個人及公司)、未加保、轉出未再加保者均認定為無健保身分。
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1922專線詢問。

 

指揮中心
2009.11.09

PublishTime 200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