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升溫,疾管署再次調整病例定義,擴大疾病監視範圍,以及早介入防疫措施 (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02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除了在中國大陸各地延燒,全球受到波及的國家也越來越多,並陸續有國家出現本土人傳人病例,威脅持續升高中。國內近期確診一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本土病例,經查病例曾與具感染地區旅遊史,無發燒,僅有急性呼吸道症狀,因而未被醫院通報之人士密切接觸,錯失防疫黃金時間,造成後續傳播。為擴大疫病監視範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再次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附件),調整流行病學條件(一)之接觸條件,由「來自湖北省(含武漢地區)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人士」擴大為「來自湖北省(含武漢地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人士」,以及早發現疑似病例,降低家庭群聚及社區感染風險。

指揮中心籲請醫師持續保持警覺,對符合臨床病例定義之求診病患務必詢問病患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與群聚情形(TOCC),如發現疑似個案,且曾接觸來自湖北省(含武漢地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務必加強通報、採檢,以利衛生單位介入採取適當的防疫措施,並落實相關感染管制與個人防護措施。

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例定義、疑似個案處理流程及相關防治指引將隨時依防疫需求更新並公布於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PublishTime 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