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結核病藥物治療之結核病人,建議治療前及治療期間,應進行肝功能檢查及追蹤(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245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依據「使用抗結核藥品病人進行肝功能檢查情形之分析研究」顯示,10-25%病人使用抗結核藥品後可能產生肝功能異常,而臨床上約有3%病人發展為肝炎,主要的原因為第一線使用的isoniazid(INH)、rifampicin(RMP)、pyrazinamide(PZA)等藥品,合併使用可能使肝毒性發生的機率提高。
我國食品藥物管理署於2013年進行「使用抗結核藥品病人進行肝功能檢查情形之分析研究」,針對國內2000-2011年門診及住診新診斷結核病,且門診使用抗結核藥品病人之首次開立抗結核藥品處方前後,進行肝功能檢查之情形進行統計分析,首次使用藥品前90天至後14天未曾進行檢查者在2000年占23.9%,之後逐年下降至2011年僅占3.4%;另首次使用藥品後56天內未曾進行檢查者在2000年占50.0%,之後雖逐年下降,惟至2011年仍有19.1%未曾進行檢查,顯示結核病人在治療前後追蹤肝功能尚未落實。
另觀察首次用藥後發生肝毒性之情形,醫療院所依建議時間曾進行任一次肝功能檢查者,有35人(0.4%)發生肝毒性,另皆進行肝功能檢查者,有10人(2.1%)發生肝毒性,因台灣為B型肝炎盛行地區,且結核病病人多為65歲以上高齡族群,疾管署建議結核病人在治療前以及開始治療後的第2、4、8週,安排肝功能及其他副作用監視相關檢查,避免不必要的嚴重不良反應,必要時可進行停藥、試藥等必要步驟,以增加病人的治療成功率並減少抗藥性的產生。
為提升臨床醫師對結核病的診療水準,正確使用抗結核用藥,疾管署於2004年起更新「結核病診治指引」,並隨國際最新發展適時補充及更新內容,最新指引可至疾管署網站>出版品>圖書下載參閱。台灣正大步邁向「stop TB」的目標,總體結核病病人數穩定持續下降,2013年的結核病發生率初估可下降至每十萬人口51.5人,疾管署感謝醫療及防疫等相關人員為結核病防治所作的努力。醫界朋友是維護民眾健康的第一線守護者,期盼醫界與公共衛生人員共同合作,透過規則的追蹤,搭配結核病都治計畫,提供結核病人最有效又安全的治療方式,以治癒結核病。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PublishTime 201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