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部分國家要求檢附未感染COVID-19(武漢肺炎)檢驗證明始得入境,開放7家醫院提供符合適用對象之民眾自費檢驗(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28號)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為確保國人入境他國之權益,並因應印尼、越南、泰國、緬甸、柬埔寨及孟加拉等國家提升邊境管制,要求入境者需於登機前、申辦簽證或入境通關時,檢附未感染COVID-19(武漢肺炎)檢驗證明之防疫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有「開放部分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武漢肺炎)申請規定」,開放部分民眾因旅外親屬事故或重病等緊急特殊因素,須申請入境前述國家,至指定院所進行自費檢驗COVID-19(武漢肺炎),並提供檢驗證明文件。

目前全國指定之自費檢驗醫院共計7家,分別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臺北區)、醫療財團法人徐元智先生醫藥基金會亞東紀念醫院(臺北區)、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北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中區)、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南區)、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高屏區)及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花蓮慈濟醫院(東區),提供符合前項適用對象之民眾進行自費檢驗服務。

各指定醫院於接受民眾申請自費檢驗COVID-19(武漢肺炎)時,應確實審查提交之申請文件(包含申請表、申請入境原因相關文件、電子機票或購票證明),並於採檢48小時內,提供英文版檢驗報告。

上開申請規定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cdc.gov.tw)/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項下,歡迎各位醫界朋友多加利用。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PublishTime 20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