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局擬公告「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籲請醫師遇疑似病例時,於24小時內通報」(疾病管制局致醫界通函第162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因應近期中東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疾病管制局今(9/27)日召開專家諮詢會議,將此疾病定名為「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刻正進行公告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之程序。醫師於臨床診治如發現符合通報送驗定義之病例(詳如附件),應儘速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並依院內感染控制指引加強醫院感控措施。

依目前疾病流行狀況及掌握資訊評估,現階段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疫情對我國的風險屬「低度風險」。目前防疫措施以「決戰境外」為重點,疾管局除持續國際疫情蒐集、加強自中東入境旅客之發燒篩檢措施之外,並籲請臨床醫師提高警覺,如所診治病患有不明原因急性呼吸道疾病,請主動詳問近期是否有沙烏地阿拉伯或卡達等地旅遊史,如有該旅遊史,應收至隔離病房或單人病房治療,注意落實感染管制作業,並請立即向衛生機關通報,以利防疫單位即時展開防治工作。

      「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之疾病通報條件、通報定義、疾病分類、檢體採檢送驗方法,以及醫院感染管制建議等資訊,將陸續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專區。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疾病管制局

2012/9/27

PublishTime 201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