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修訂通報個案及居家檢疫有症狀者之處理流程,請醫師依流程進行通報及採檢。 (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06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擴大,為維持通報新型冠狀病毒個案檢體檢驗量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附件1),針對符合通報條件之個案,於採檢時,請同時進行流感快篩,如流感快篩為陽性,後續檢驗結果為2019-nCoV為陰性,即可解除隔離,判為陰性。

指揮中心另修訂「具二級流行地區旅遊史、小三通入境及居家檢疫有症狀者之處理流程」(附件2),居家檢疫對象倘因出現症狀就醫採檢後返家續行居家檢疫,如檢驗結果為2019-nCoV陰性,且後續居家檢疫期滿前症狀未再惡化,無須再進行二採。

目前公布之二級流行地區包括中國大陸廣東省、浙江省溫州市(2月3日新增)。指揮中心將嚴密監控中國疫情變化,相關防疫措施亦將隨時依防疫需求更新並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PublishTime 2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