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速訊-H1N1新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致醫界通函第022號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秋冬時序已近,大家關心的季節性流感盛行季又即將面臨,根據往常的經驗,在此時期,流感病毒活躍,對於罹患慢性疾病的長者以及年少幼童等族群,是健康上的一大威脅,容易導致肺炎等嚴重併發症甚至死亡。因此,我國自民國87年試辦「65歲以上高危險族群老人流感疫苗接種先驅計畫」以來,逐漸擴大接種對象,今年之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預定於10月1日起開打。
2009-2010年季節性流感疫苗之抗原成分,為2個A型(即H1N1與H3N2皆為2007年布里斯班病毒株)以及1個B型(即2008年布里斯班病毒株),四種廠牌之注射劑型皆為死毒不活化疫苗;3歲以上接種劑量為0.5ml,6個月以上至3歲幼兒則為每次接種0.25ml;而8歲以下者,祇要過去有接種過流感疫苗,今年則接種1劑即可,否則應接種2劑,且須間隔1個月以上時間。
執行流感疫苗接種之機構,需要和縣市衛生局合約,其合約資格有二:其一為具當年度合約辦理各項嬰幼兒預防接種之醫療院所及衛生所,可兼辦成人流感疫苗接種;其二為具家醫科或內科等專科醫師資格之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及衛生所。至於可否放寬其他科別限制,則由縣市衛生局審慎評估轄內特性需求決定之。另外,合約機構尚須備有能維持攝氏2至8度之冷藏設施,以及按時上網「流感疫苗資訊系統」填報各項資料之規定。
提醒各位醫師,在執行接種作業過程中,有些事項仍須注意:1.先行診察評估再接種疫苗,且須詢問有無接種禁忌事項;2.自費與公費之疫苗應分開存放,不得互用;3.不同劑型者應分層置放,且須明顯標示;4.除合約規範外,不得超額收費;5.接種完成,應請民眾稍作休息,觀察至少30分鐘;6.遇有嚴重不良反應者,應通報當地衛生局並作適當處置。
醫界各位朋友們,H1N1新流感很可能來攪局,希望大家都能作好準備,避免相互感染的機會。本中心也藉此呼籲凡符合接種條件的民眾,都能按時順利完成接種。如有任何疑義,可電洽1922詢問。

 

指揮中心
2009.09.21

PublishTime 200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