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出現中東旅遊史之首例 MERS-CoV 病例,疾管署籲請醫師提高警覺與加強通報」(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217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西班牙衛生部於11月6日表示,西班牙出現1例從沙烏地阿拉伯朝聖後,返國發現感染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病例,該名病例目前於醫院治療中,情況穩定。疾病管制署已將中東地區納入旅遊疫情建議之第一級:注意(Watch)範圍,並籲請醫師,提高警覺,加強通報。

依資料顯示,迄今全球共計151例MERS-CoV病例,其中64例死亡,病例集中在中東半島。另依日前資料推測MERS-CoV可能感染風險為於中東地區暴露非人類感染源;發生於歐洲等國家人傳人疫情,則為旅客至中東地區旅遊,返國後感染密切接觸者所致。

鑑於中東朝聖期(10/13~10/18)甫結束,出國朝聖民眾已陸續返國,疾病管制署除加強監測與擴大通報/篩檢措施,同時籲請醫師對於至中東返台就醫之病患應提高警覺,如發現疑似病例,應儘速至「法定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之「傳染病個案通報系統」-『醫師診所版』(https://ida4.cdc.gov.tw/hospital/),於「其他傳染病」項下,選擇「其他」並於「其他病名」欄內填入「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或「MERS-CoV」進行通報;且依檢體採集及運送準則,採集咽喉擦拭液、痰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血液及血清等檢體送本署研檢中心實驗室檢驗。若初次採集之檢體,病毒檢測結果為陰性,但患者症狀持續或病情惡化時,醫師可視病情變化,再次採檢下呼吸道檢體送驗。

疾病管制署提醒醫師如遇「不明原因嚴重肺炎個案」、「不明原因肺炎群聚事件」、「醫護人員發生不明原因肺炎」及「臨床出現急性呼吸道症狀且發病前14日內具中東地區旅遊史個案」時,應對個案執行適當之感染管制措施,並於收治疑似病人時,除採取標準防護措施外,應配合空氣、接觸及飛沫傳播等適當防護措施。照護人員與接觸者除應採取適當呼吸道防護外,並應進行健康監測,注意是否出現包括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相關症狀,直至接觸後14日為止。相關資訊請參閱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疾病管制署

2013/11/8

PublishTime 201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