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縮短個案通報後住院隔離等待檢驗結果時間,指揮中心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07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為提升疑似病例通報後之檢驗及研判時效,縮短個案通報後住院隔離等待檢驗結果時間,有效利用檢驗及隔離治療量能,指揮中心再次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附件1),針對符合通報條件之個案,請醫師於通報後立即採檢,並於24小時後進行二採 ,以利一採2019-nCoV及流感快篩為陰性時,可即時進行二採檢驗完成研判,檢驗陰性者提前解除隔離的時間。

   另自本(109)年2月6日起,中國大陸(含港澳)已列入二級流行地區,如居家檢疫對象於入境時或居家檢疫期間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時,請依「具中國大陸(含港澳)二級流行地區旅遊史、小三通入境及居家檢疫出現症狀者之處理流程 」進行通報採檢(附件2)。

   本中心將嚴密監控中國疫情變化,相關防疫措施亦將隨時依防疫需求更新並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PublishTime 20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