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諮詢專家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例定義及通報個案處理流程,敬請醫師配合加強通報(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394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近日泰國及日本皆偵測到境外移入之2019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個案,個案均有中國大陸武漢市之居住或旅遊史,為加強防範當地疫情危害國人健康及國內防疫安全,昨(1/15)日疾管署已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本(1/16)日該署再諮詢專家修訂病例定義及通報個案處理流程,未來也將隨時依疫情、臨床及流行病學實證檢討更新。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例定義(如附件1),醫師於臨床診治如發現符合通報定義(需同時符合臨床條件及流行病學條件各任一項)之病例,應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並依循通報個案處理流程(如附件2)進行採檢、住院隔離治療。在此同時提醒醫師,對於自中國大陸返台,無武漢地區旅遊史之急性呼吸道感染就診病患,如符合新型A型流感之通報定義,也請加強通報。

年關將近,我國與中國大陸地區民眾通商、旅遊及返鄉活動更趨頻繁,符合通報定義之疑似病例可能增多,請醫療院所預為規劃準備疑似病例之就醫動線、隔離空間,同時依院內感染管制指引加強醫院感管措施。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疾病通報定義、通報個案處理流程、檢體採檢送驗方法,以及相關防治指引會及時更新公布於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PublishTime 20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