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5日起將河南省、浙江省列入一級流行地區,另為加強監測,請醫師協助對於14天內有新加坡或泰國旅遊史且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進行採檢(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10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由於中國大陸河南省及浙江省之 COVID-19 (武漢肺炎)個案數均已超過千例,且當地已出現不易控制之社區傳播,自2月15日起將該兩省列入一級流行地區,並修訂病例定義(如附件1),將流行病學條件(一)之一級流行地區擴大至河南省及浙江省,另提醒醫師保持警覺,對符合臨床病例定義之求診病患務必詢問病患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與群聚情形(TOCC),如符合通報條件,應依通報個案處理流程進行通報及採檢,並落實相關感染管制與個人防護措施。

另因新加坡及泰國之武漢肺炎個案持續增加,且已出現第三波感染,為加強監測,俾及早防堵境外移入個案可能造成之後續傳播,對14天內有新加坡或泰國旅遊史,且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之病人,請醫師配合進行下列事項:
(一)比照居家檢疫出現症狀者,進行一次咽喉擦拭液採檢,並至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之通報疾病「其他」項下「居家檢疫有症狀者送驗入口」進行通報送驗,同時填寫「旅遊史」之「旅遊國家」。
(二)給予病人適當衛教(如附件2),請其返家等待檢驗結果,並通知衛生局/所,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予個案,請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並於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留在家中,不可外出。惟如個案疑似或診斷為肺炎,則應安排住院等待檢驗結果,依其病情施行必要處置,並採取適當感染管制及防護措施。
(三)檢驗結果如為2019-nCoV陽性,則進行法傳通報,並依通報個案處理流程進行處置,如為陰性,除非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症狀惡化,無須再進行二採。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相關防疫措施亦將隨時依防疫需求更新並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PublishTime 202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