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疫苗的局部反應,不是蜂窩性組織炎!!」(疾病管制局致醫界通函第184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根據衛生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以下簡稱VICP審議小組)審議實務經驗顯示,部分臨床醫師對於因接種疫苗引起強烈免疫反應,造成皮膚及皮下組織嚴重紅腫之病人,常有誤診為細菌性蜂窩性組織炎並給予抗生素治療情形。為改善臨床醫師處理疫苗不良反應之情形,VICP審議小組召集人黃富源特別撰文宣導如何正確處置之方式,並已登載於臺灣兒科醫學會發行之「兒科最前線」雜誌第8期。
為期民眾獲得適當醫療,並提醒醫師於臨床診斷時多加留意,本局特摘錄部分內容如下:
『筆者(註)於審查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案件時,常見因施打23價多醣體肺炎鏈球菌疫苗(PPV23)、減量破傷風-白喉-非細胞性百日咳混合疫苗(Tdap)與肺炎鏈球菌結合型疫苗(PCV)後產生接種部位嚴重紅腫之病人,被當成感染蜂窩性組織炎而收住院,施打抗生素治療的案例。其實,施打疫苗後產生的局部反應與蜂窩性組織炎,可以紅腫發生的時間點來區分;蜂窩性組織炎之產生通常要三天以上,因為細菌侵犯感染需要一段醞釀時間(潛伏期),而疫苗接種後的局部反應,則可在當天發生。實驗室檢查兩者的白血球,發炎指數都會升高。在處理上,蜂窩性組織炎需要使用抗生素治療,至於局部反應,則只需冰敷、服用或施打抗組織胺治療即可痊癒。』,全文併附如后供參。
※ 註:筆者係VICP審議小組主席暨馬偕紀念醫院小兒感染科醫師黃富源教授。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疾病管制局
201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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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Time 201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