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流感疫苗自102年1月1日起,開放50至64歲具慢性病者接種,請鼓勵病患接種流感疫苗」(疾病管制局致醫界通函第168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宣布公費流感疫苗自明(102)年1月1日起,開放50至64歲具慢性病者之候補對象,與目前原有計畫對象共同施打,至疫苗用罄為止。目前公費流感疫苗成人劑型使用率達9成以上,目前結餘約11萬8千劑,請鼓勵符合資格的病患踴躍接種。

本局提醒您於診察時,如有病患年滿50歲,經醫師確認過去一年具有第二型糖尿病(ICD9:250)、慢性肝炎或肝硬化(ICD9:571)、心血管疾病(ICD9:390-398;410-414;430-438;440-444;446;456-459)及慢性肺疾病者(ICD9:490-519)之診斷或住院紀錄,請您主動提醒民眾接種流感疫苗。另外符合原計畫對象接種資格,65歲以上老人、機構對象、重大傷病及罕見疾病患者、6個月以上至國小6年級幼/兒童、禽畜養殖動物防疫人員及醫事防疫人員,仍可繼續接種。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疾病管制局

2012/12/21


PublishTime 201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