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局籲請醫師提高警覺,發現懷疑H5N1流感病例應儘速通報」(疾病管制局致醫界通函第149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依據香港政府調查,1名居住於中國大陸廣東省的2歲男童感染H5流感,5月23日出現類流感症狀,5月26日前往香港就醫,5月28日住院,目前情況穩定,正調查其於潛伏期內是否曾接觸活禽。香港當局已啟動「流感大流行應變計劃」下的「嚴重」應變級別,公立醫院將實施更嚴謹的感染控制措施。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除密切監測掌握疫情現況外,已加強機場旅客發燒篩檢及禽鳥接觸史調查,針對來自中港澳有類流感症狀及禽鳥接觸史的入境旅客,檢疫人員將採檢體送驗。疾管局呼籲當地台商與計畫前往旅客,除應注意個人衛生加強自我防護勤洗手外,切勿接觸或撿拾禽鳥避免感染;醫療院所如遇疑似患者就診,亦請注意其旅遊及接觸史,配合通報。

除這名起病例外,近日中國、香港及印尼、柬埔寨、埃及、越南等地,近期陸續出現人類或禽類感染H5N1流感個案,顯現國際間禽流感流行風險仍然存在,本局除要求所有國際及小三通港埠檢疫同仁提高警戒,並發布新聞稿,提醒國人出國旅遊應加強自我防護,回國後若有不適應儘速就醫通報;也請各位醫界夥伴協助留意處理與通報疑似病例,並提醒您的病患出國期間更應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如:食用雞、鴨、鵝(含蛋類)應注意完全熟食,避免接觸或撿拾禽鳥。返國時如出現發燒或類似流感症狀,可於機場尋求檢疫人員協助,倘返家後有身體不適,應戴上口罩儘速就醫,並向醫師說明旅遊及接觸史,以利診斷治療。)

 H5N1流感屬第一類法定傳染病,臨床醫師倘診治病患時,發現懷疑H5N1流感病患者,應主動詢問旅遊/接觸史,若符合下列「H5N1流感調查病例」任一通報條件時,請於24小時內自「症狀監視通報系統」進行通報,或傳真、電話等方式向衛生單位通報:

(一)出現類流感症狀或胸部X光片顯示肺炎,且於發病前七天內:

  1. 曾於國內與動物(或其排泄物)接觸或與H5N1流感疑似、可能或確定病例接觸者;
  2. 曾赴一個月內有H5N1流感確定病例之境外地區者;
  3. 曾赴一個月內有動物H5N1流感病例發生的境外地區,且有動物接觸史或至禽畜相關場所者;或
  4. 曾處於從事流感病毒實驗之實驗室者。

(二)不明原因快速惡化之肺炎病患。

(三)經醫療(事)機構、學術或研究機構檢出H5亞型流感病毒者。

目前本局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亦包括H5N1流感調查病例,建議於病患症狀出現48小時內,投以流感抗病毒藥劑;前述通報病例若經調查符合「H5N1流感疑似、可能、及確定病例」者,應即時安排隔離治療。您如有任何疑問,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流感防治網」專區查詢,或撥打1922專線洽詢。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疾病管制局2012/06/02

PublishTime 20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