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7N9流感病例定義自4月14日起修訂,籲請醫師確實依據臨床條件及流行病學條件進行通報(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237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為因應國際間對於H7N9流感相關研究證據及監測趨勢,並經本(2014)年3月5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第30次會議討論,將H7N9流感疾病之潛伏期由「14天」修正為「10天」。為回歸以實證為基礎之監測原則,並參考前開委員會建議,「H7N9流感」病例定義之流行病學及極可能病例條件涉及「發病前14日內」部分,自本年4月14日起均修改為「發病前10日內」,修訂後病例定義如附。
為掌握疫情趨勢並及早掌握個案進行有效防治,籲請醫師臨床上如遇肺炎患者,請確實詢問其流行病學史,「發病前10日內」曾與出現症狀的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密切接觸、曾赴H7N9流感疫情流行地區之旅遊史或居住史、曾有禽鳥類接觸史或至禽鳥類相關場所等,皆符合H7N9流感之流行病學條件。其中H7N9流感疫情流行地區為「中國大陸(各省市,不含港澳)」,不限於陸方有通報病例之省市。提醒如發現具肺炎且發病前10日內具中國大陸旅遊史個案,以流感併發症或不明原因肺炎疾病通報,恐因一次採檢結果陰性即予排除,將造成對H7N9流感病例遺漏,故請醫師如發現上該疑似個案,立即以第五類傳染病「H7N9流感」進行通報較妥。
H7N9流感病例定義、病例通報方法等指引及資料均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第五類法定傳染病/H7N9流感項下,並將依疫情發展狀況及實證研究基礎即時更新,請臨床醫師逕行下載參考應用。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疾病管制署
2014/4/16

PublishTime 201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