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COVID-19重症個案即時監測,籲請醫師診治個案發現MIS-C病況時儘速通報,並透過健保卡資料上傳機制傳送重症相關資料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87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鑒於國內COVID-19個案出現孩童多系統炎症徵候群(MIS-C)、腦炎等重症病況,指揮中心為強化COVID-19重症個案及時監測及掌握,自即日起請醫療院所配合進行MIS-C個案通報及重症資料上傳作業,重點說明如下:
一、MIS-C通報方式: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之「重點監視項目」項下已新增「孩童多系統炎症徵候群」通報項目,如經醫師診治COVID-19確診或曾經感染個案發現符合下列臨床條件及檢驗條件時(通報定義詳如附件1),請儘速進行個案通報(系統網址:https://nidrs.cdc.gov.tw/)。

(一)臨床條件:同時具下列條件:
1. 年齡介於0-19歲,發燒3天(含)以上,且實驗室檢查顯示發炎指數上升(ESR、CRP或procalcitonin)。
2. 下列五項臨床特徵中,至少具備兩項:
(1) 出疹,或雙側非化膿性結膜炎,或黏膜發炎。
(2) 低血壓或休克。
(3) 心肌功能受損,包括心包膜炎、瓣膜炎或冠狀動脈異常。
(4) 凝血功能異常。
(5) 急性腸胃道症狀,包括腹瀉、嘔吐或腹痛。
3. 排除其他可能導致類似臨床表現之感染(如細菌性敗血症、毒性休克徵候群)者。

(二)檢驗條件: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或近期(如6週內)曾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1. 臨床檢體(如鼻咽或咽喉擦拭液、痰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等)分離並鑑定出新型冠狀病毒。
2.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
3.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陽性。
4.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檢測陽性。
5. 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通過之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或核酸檢驗試劑檢測陽性,並經醫師確認。

二、重症資料上傳:請醫療院所配合增加MIS-C相關ICD-10診斷碼(M35.81、U10-),並如診治COVID-19確診病例出現重症病況或需執行相關醫療處置時,請將重症診斷碼及重症醫療處置相關診療項目代號(含重要醫令及藥品代碼,清單如附件2),依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規定之健保卡資料上傳作業方式傳送資料。

有關健保卡上傳作業機制相關資訊,請至健保署(https://www.nhi.gov.tw/)/健保服務/健保卡申請與註冊/健保卡資料下載區項下查閱。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PublishTime 202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