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醫療照護人員執業安全,面對具感染風險之病人務必落實使用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以避免因接觸感染個案而需居家隔離,進而影響醫療人力之調度。(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16號)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因應國內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疾病管制署曾多次宣導醫療照護工作人員於執行氣管內插管、支氣管鏡檢及喉頭拭子或鼻咽拭子採檢等的醫療處置時,應佩戴高效過濾口罩(N95 或相當等級(含)以上口罩)、戴手套、穿著防水隔離衣,並應佩戴全面罩護目裝備與髮帽,以降低感染風險。

邇來於COVID-19(武漢肺炎)確定病例之疫調過程中發現,部分醫療照護者仍有未落實使用適當個人防護裝備。如:面對具感染風險之病人,放置氣管內管時,未佩戴N95等級(含)以上口罩;或執行支氣管鏡檢時,未佩戴全面罩護目裝備等,而被列為確定個案接觸者,需進行居家隔離之情事。
為保護醫療照護人員執業安全,且避免未適當佩戴個人防護裝備而染病或需居家隔離,進而影響醫療人力之調度,甚至衝擊醫療服務量能。醫界朋友面對具感染風險之病人應落實下列事項:

一、執行氣管內插管、支氣管鏡檢等醫療處置,應穿戴高效過濾口罩(N95或相當等級(含)以上口罩)、手套、防水隔離衣、全面罩護目裝備及髮帽。
二、使用密閉式抽痰系統(closeed suction system;in- line suction)執行氣管內抽痰。
三、呼吸器具高效率的過濾裝置,盡量使用拋棄式呼吸器管路,並維持管路的完整性。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PublishTime 2020/2/27